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单家港村绿美村庄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羊寨镇单家港村境内;
2.2工程规模:单家港村绿美村庄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提升、法桐、紫薇等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预算价 :20万元
2.4养护期:2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计算),且养护期满后苗木的成活率达到98%。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单家港村绿美村庄改造提升工程 |
单家港村绿美村庄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景观提升、法桐、紫薇等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4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14日8:30至2025年03月20日17:00;
2、本项目在长春路天鹅湖商业街9号楼B21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同微信号);报名费200元,报名时带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U盘。
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5时00分,投标地址:******委员会会议室。
4、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5年03月24日15时00分,投标地址:******委员会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招标最高控制价 :20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再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中心大街 地 址: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10号楼二楼219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戴伟 联 系 人:夏莹莹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