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智慧停车及道路智慧灯杆项目
2、合作项目规模:宿州市高新区内新建3处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36908.43平方米(约55.33亩),共设置1476个停车位,共计安装 d4-d120a2 型充电汽车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快充、双枪 120kw)590 台;搭建智慧停车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相应配套软硬件设施;在城区道路,新建智慧路灯系统及智慧广告灯牌,安装智慧灯杆3240套,智慧广告灯牌1处。总投资约50710.35万元。
3、项目合作模式:
组建联合体进行项目投标、设计、施工、采购等。
4、项目意向合作单位要求:
4.1联合体施工牵头或成员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次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4.2联合体设计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次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设计业绩;
5、项目合作意向书内容
(1)项目合作意向函;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类似业绩材料;
(5)工程奖项及荣誉材料;
(6)其他材料。
注:联合体施工牵头或成员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提交项目合作意向书,联合提交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应在项目合作意向函共同盖章。
6、项目意向合作洽谈内容:按照依法合规原则,针对宿州市高新区智慧停车及道路智慧灯杆项目组建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采购等合作路径及合作方案展开洽谈,征集单位根据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提交的项目合作意向书组织评估评审确定项目合作单位。
7、确定项目合作单位后,征集单位与项目合作单位开展项目合作洽谈,应根据洽谈合作方案签订项目合作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
8、注意事项
(1)项目合作意向书送达截至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下午17点30分;
******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公司名称(联合体施工牵头或成员单位和设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合作意向书】,电子邮箱地址:******);
(3)项目合作意向函应载明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合作意向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方式送达的,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823室
联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
附件:项目合作意向书.doc
2、合作项目规模:宿州市高新区内新建3处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36908.43平方米(约55.33亩),共设置1476个停车位,共计安装 d4-d120a2 型充电汽车一体式直流充电桩(快充、双枪 120kw)590 台;搭建智慧停车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相应配套软硬件设施;在城区道路,新建智慧路灯系统及智慧广告灯牌,安装智慧灯杆3240套,智慧广告灯牌1处。总投资约50710.35万元。
3、项目合作模式:
组建联合体进行项目投标、设计、施工、采购等。
4、项目意向合作单位要求:
4.1联合体施工牵头或成员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次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4.2联合体设计单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次项目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五年以来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设计业绩;
5、项目合作意向书内容
(1)项目合作意向函;
(2)企业简介;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类似业绩材料;
(5)工程奖项及荣誉材料;
(6)其他材料。
注:联合体施工牵头或成员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提交项目合作意向书,联合提交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应在项目合作意向函共同盖章。
6、项目意向合作洽谈内容:按照依法合规原则,针对宿州市高新区智慧停车及道路智慧灯杆项目组建联合体投标、设计、施工、采购等合作路径及合作方案展开洽谈,征集单位根据项目意向合作单位提交的项目合作意向书组织评估评审确定项目合作单位。
7、确定项目合作单位后,征集单位与项目合作单位开展项目合作洽谈,应根据洽谈合作方案签订项目合作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
8、注意事项
(1)项目合作意向书送达截至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下午17点30分;
******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公司名称(联合体施工牵头或成员单位和设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合作意向书】,电子邮箱地址:******);
(3)项目合作意向函应载明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合作意向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方式送达的,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823室
联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