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文昌桥至莲花湖段一河两岸新建工程(信宜市文昌桥桥头至池洞大桥砂土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水稳料、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MM-XYWCQ-2025-00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文昌桥至莲花湖段一河两岸新建工程(信宜市文昌桥桥头至池洞大桥砂土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文昌桥至莲花湖段一河两岸新建工程(信宜市文昌桥桥头至池洞大桥砂土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水稳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所在地位于广东茂名信宜市。信宜市文昌桥桥头至池洞大桥砂土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4892 米,其中包含路段 A-文昌桥至包茂高速连接线(K0+000-K2+790)、路段 B-包茂高速连接线至莲花湖桥(K0+000-K0+744)、路段C-莲花湖桥至池洞大桥(K0+000-K1+358);路段A-文昌桥至包茂高速连接线段道路为城市支路,路线沿鉴江东岸设计,设计起点接文昌社区文昌桥及宝湖东路交叉口,设计终点接包茂高速连接线,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8m;路段 B-包茂高速连接线至莲花湖桥段道路为四级公路,路线沿鉴江东岸设计,设计起点接包茂高速连接线,设计终点与莲花湖景区入口桥梁相交,路基宽度7m、路面宽6m;路段 C-莲花湖桥至池洞大桥段道路为四级公路,路线沿鉴江东岸设计,设计起点接莲花湖景区入口桥梁,设计终点与池洞大桥处被交路相交,路基宽度6m、路面宽5m。设计速度 20km/h,路基标准宽度设计洪水频率 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 0.10,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抗震措施设防烈度为 7 度。新建桥梁(东江河桥)采用公路—II 级,扶参河桥(3*20m)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台,盖梁柱式墩。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交通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水稳料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2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2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集团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名录》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名后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为避免发票开具失败,投标人须在中国铁建云链******银行、******银行账户、地址、电话)。
5.3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23时59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4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3,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此次招************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南玉大道项目经理部递交纸质版招标文件。
7.2招标电子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招标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时00分。
73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招标人须线上登陆该平台,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招标文件的上传,招标人在线下当面递纸质版招标文件。线上和线下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招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招标资格。
7.4谈判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若电子版与纸质版不同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组织人信息:
******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文昌桥至莲花湖段一河两岸新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
联系人:贾先生******303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信宜市文昌桥至莲花湖段一河两岸新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 4%水泥石屑 | SWL01 | 方 | 5014.91 | 500 | 2 | |
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 5494.62 | |||||||
2 |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 | LQHNT01 | 方 | 1760.9 | 500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