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RGZB2025-004
四、 采购内容:
******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医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项目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供货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5.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进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gov.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3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获取(地址: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三路22号)。
方式: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少含有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员姓名、手机号码信息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要求证明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仅限于领取招标文件阶段),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5年5月14日13: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留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王勇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三路22号
2、采购人名称: ******医院
联系人: 赵钦君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街道51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